2005年5月18日 星期三

人生想做的100件事-67

67. 我想坐熱汽球遊世界,之前有個環遊世界80天,80天哪夠啊!

68. 把我喜愛的東西,收集起來,辦個展覽!例如畫啊,書啊,遊戲啊,提
供現場試玩。

69. 製作台灣麵包,日本都有"假胖"了,台灣也來個"台胖"吧。其實,我還是挺
愛台灣的!

70. 發明完小叮噹之後,一定要把所有東西都試一次。例如,任意門,那我就出國
不用搭飛機,這樣算是偷渡,不過快被抓到趕緊再回來就好了。 如果電話亭
,這個實在是很恐怖的武器啊!!!我可以說,如果大家都不工作....如果大家
都是同性戀(那就沒有小孩啦~~)....如果放屁聲音是叮叮響...如果我有法力
...如果有動感超人...如果.....很恐怖吧!

71. 想要研究一下,聖經的由來還有裡面惡魔的起源,有了這份知識,電影劇本要
寫多少都可以。

72. 去埃及看金字塔,去羅馬看競技場,德國吃豬腳還有香腸,英國看大笨鐘,
法國去找一下艾蜜莉好了,蘇菲瑪索也可以,澳洲去看那個大岩石,順便看一
下妮可基嫚她老家在哪,嘿嘿嘿。中國.....阿,看變臉!日本吃美食!美國
星光大道,希臘看神殿,南美很難想,拔幾株大麻好了。哈哈!

73. 想玩一次漆彈,感覺應該很刺激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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